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海外生活體驗專案貸款Q&A
99.3.29
Q:如何申請本貸款?
A:只要你是想去國外自助旅行、遊學或度假打工,可以申請本項貸款,請向你戶籍地或居住地之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提出申請。(各分行查詢:http://www.tbb.com.tw/wps/wcm/connect/TBBInternet/index/aboutTBB/e04/e0401/)
Q:申請人需符合什麼條件嗎?
A:申請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以上30歲以下(未滿31歲)之青年。
2. 信用狀況良好,無不良紀錄者。
3. 申請者應檢附父母一方或具二、三親等尊親屬之同意書,並提供連帶保證人一人。
4. 屬中低收入家庭者(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優先辦理,並免提30%自備款。
Q:申請人30歲上限之定義為何?
A:以申請人31歲實歲生日前(不含生日當日)提出申請為準。(例如:1979年3月26日生者,須於2010年3月25日前提出申請)
Q:最高可以貸到多少錢?利率多少?如何還款呢?
A:申請貸款者需自備其計畫金額之30%,貸款金額最高新台幣12萬元,每人限申貸1次。利率依中小企銀基準利率機動計息,以99年11月為例約為2.34%,可分5年攤還,第一年有本金寬限期,自第二年起本金與利息需一併攤還。
Q:申辦本項貸款需要付費嗎?
A:青年申辦本項貸款,無須付任何手續費。
Q:申辦本貸款之應備文件說明
A:於申請計畫時,需繳交:
1. 由申請人填具之貸款計畫申請書一式二份。
2. 父母一方或具二、三親等尊親屬1人之同意書。
3. 提供連帶保證人一人及其國民身分証影本與收入證明文件。
4. 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5. 學生證影本一份(非學生身分不需繳交)。
6. 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者,檢具由國稅局發給之綜合所得稅所得資料清單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給之中低收入戶證明。
7. 立同意書人為二、三親等尊親屬者,申請人與之關係之證明文件。
8. 出國簽證證明(度假打工者需另檢附與我國簽定打工度假協定之外國政府打工度假簽證)。
9. 機票購票證明。
10. 入學證明等相關書件影本(資金用途為遊學者)。
詳細資料,請上青輔會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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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 簡怡純 Queenie 0933665626
email: info@secent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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