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2日起,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之台灣普通護照,並內註身份證字號的民眾,不再需要短期停留簽證(TRV)就能入境加拿大。


加拿大宣布自今天起開放台灣民眾入境最長6個月免簽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表示,此舉將可促進加台間的商業、文化和人文交流。



加拿大駐台辦事處中午在網站上貼出最新訊息,公布自即日起,凡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護照的民眾(護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只要不是前往加拿大工作,都可享有入境加拿大最長6個月的免簽證待遇。



網站上並有「答客問」專區,解答有關免簽赴加拿大的相關問題。加拿大辦事處表示,根據技術評核,加拿大政府決定對持有台灣外交部核發的台灣普通護照,並內註身分證字號的民眾,取消必須申請短期居留簽證(TRV)才能入境加拿大的規定。



加拿大辦事處指出,這個決定不僅可降低台灣民眾造訪加拿大的費用,也可提高方便性,台灣民眾無論是前往加拿大觀光、進修或執行業務,都可受惠,也可促進加台間的商業、文化和人文交流。



至於赴加拿大進修是否免簽證,加拿大辦事處表示,若計劃的進修時間不超過6個月,就不必申請學生許可證,對於計劃前往加拿大學習語言或短期進修的民眾,免簽證待遇尤其有用方便;但若進修時間超過6個月,仍必須申請學生許可證。



詳情請上>>加拿大駐台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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