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日本打工度假一年將核發5,000件簽證,分兩期,每一期將核發2,500件簽證。
<申請期間>
第一期: 2016/5/2(Mon)~2016/5/6(Fri)
第二期: 2016/10/31(Mon)~2016/11/4(Fri)
<申請對象>
第二期: 1985/11/1~1998/11/4出生,並計畫於2016/12/12起一年內到日本打工度假者
<受理申請時間及地點>
<申請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
2. 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片1張(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 貼於申請書上
3. 台灣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用A4白紙單面影印
4. 履歷書 (申請者本人用中文或日文書寫)
5. 理由書 (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中文或日文書寫)
6. 計畫書 (希望從事什麼樣的活動內容,此次赴日想要做什麼,中文或日文書寫)
7. 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
例: 在學(休學)證明(正本)、畢業證書(影本)、休學證明書(影本)等
*若無【依教育部規定本證可替代在學證明】註明之學生證不予認可
*學歷證件若因改名而與現在名字不同時,需附加提出有改名記錄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的 正本)
8. 財力證明 (證明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已及足以購買回台之機票)
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的存款證明書(需1個月內的申請證明、正本)
*不認可存摺影本
*若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則須另付雙方關係證明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正本)
9. 其他自我推薦的文件影本(若有可提供)
例: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BJT商務日語能力考試成績證明
書
10.護照影本 (請攜帶護照正本至受理申請地點)
*若曾有日本簽證或出入境記錄等相關頁面也請影印提出
注意: 關於所提出的文件~
*所有文件請皆以黑色原子筆書寫及簽名,除部份文件可打字
*所有相關的文件務必請用白色、無背景花紋(不可使用有顏色或感熱紙等)之紙張單面列印。唯有申請書可以雙面列印
*所有文件皆務必以A4提供,文件範例(1、4、5、6)可至交流協會網站下載
*提出申請時請依所需文件1~10之順序排列
*受理申請後不接受補件,且文件不退還
*務必妥善保管受理領證憑單,若遺失則無法領取
<審查結果發表日期及方式>
發表日期
第一期: 2016/6/17(Fri) (已結束)
第二期: 2016/12/9(Fri)
發表方式
交流協會事務所會將公告合格者之受理號碼(在受領證憑單上的號碼)於其所網站,並張貼於台北與高雄兩事務所門口。
<領證手續時間>
2015年申請者
第一期: 2015/6/15(Mon)~2016/6/15(Wed) (已結束)
第二期: 2015/12/14(Mon)~2016/12/14(Wed)
2016年申請者
第一期: 2016/6/20(Mon)~2017/6/20(Tue)
第二期: 2016/12/12(Mon)~2017/12/12(T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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