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規定更新
1. 外國人首次入境限制之調整
關於下述(1)、(2)及(3)的外國人首次入境之簽證申請,已不再要求日方擔保責任者至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進行申請。同時,關於外國旅客入境,亦取消限定團體旅行之措施。
(1)赴日目的為商用・工作,且為短期停留(三個月內)之首次入境
(2)赴日目的為觀光,且為短期停留之首次入境
(3)長期停留之首次入境
2. 恢復實施免簽證措施
恢復實施免簽證措施。10月11日以後,將恢復實施「短期停留」的免簽證措施。並且,關於10月11日以後之申請,將取消事先預約制。赴日目的為中長期居留者或需要「短期滞在」簽證的國籍者等,請於10月11日以後,於營業時間內來所申請簽證。
本日起將不再進行所有預約信件的回信。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3. 檢查等之調整
除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症狀之歸國者‧入境者外,將不執行入境時檢疫,亦不要求入境後於自宅或住宿設施之隔離、隔離期間中的健康追蹤、不使用大眾交通工具等規定。但是,對於所有歸國者‧入境者,皆須持有世界衛生組織 (WHO)緊急使用清單中所列的疫苗之接種證明書(3次)或是出境前 72 小時內之陰性檢查證明。疫苗證明規定(請點)
4. 入境總人數管理之調整
將不設置每天50,000 人之上限。
5. 本措施之詳細內容,請參照下列附件1及2。
附件1 關於邊境管制之調整
附件2 關於強化邊境管制之新措施(34)
有關外務省發布傳染病風險資訊的國家/地區,請於外務省海外安全網站確認。
https://www.anzen.mofa.go.jp/
6. 將快速通道(MySOS)轉移到Visit Japan Web
原快速通道(MySOS)將於11月14日停止,11月1日起請旅客改用網頁Visit Japan Web(VJW)進行「入境審查」、「海關申報」、「檢疫(快速通道)」的入境手續。請在入境日本之前上Visit Japan Web(VJW)網頁<請點>,完成註冊及登入旅客資訊。
(諮詢窗口)
○ 厚生勞働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諮詢窗口(強化檢疫)
從日本國內:0120-565-653
從日本以外國家:+81-3-3595-2176(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拒絕入境、日本的再入國)
電話:(代表)03-3580-4111(內線4446、4447)
○ 外國人在留支援中心內外務省簽證‧資訊
電話:0570-011000(語音系統:請按照說明選擇日語“1後再按“5”。)
部分IP電話 03-5363-3013
○ 外務省海外安全網站
https://www.anzen.mofa.go.jp/ (電腦版・智慧型手機版)
http://www.anzen.mofa.go.jp/m/mbtop.html (非智慧型手機版)
10月11日以後,將恢復實施「短期停留」的免簽證措施。若赴日目的為符合「短期停留」活動之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則無須申請簽證。因此,若赴日預定日期為10月11日以後,請勿進行線上簽證申請。同時,關於目前正在進行線上簽證申請之申請者,若赴日預定日期為10月11日以後,請盡速撤回簽證申請。並且,已收到繳費通知者,由於無法自行於eVISA網站進行簽證撤回,請將繳款通知信轉寄至以下信箱,於信件主旨打「撤回申請・受理號碼xxxxx」,並在信中明確寫出欲撤回簽證之說明。寄出信後五個工作天後,若eVISA畫面Status未呈現撤回(Withdrawn)狀態者,煩請再與本所聯繫。
台北事務所:visa-k1@tp.koryu.or.jp
高雄事務所:visa-k1@ka.koryu.or.jp
已於窗口進行簽證申請,且尚未領取簽證者,若赴日預定日期為10月11日以後,請填寫簽證取消理由書,攜帶身分證、憑單來所進行簽證撤回手續。
此外,關於窗口之簽證申請,至今為止為採取事先預約制。關於10月11日以後之申請,將取消事先預約制。因此赴日目的為中長期居留者或需要「短期滞在」簽證的國籍者等,請於10月11日以後,於營業時間內來所申請簽證。
本日起將不再進行所有預約信件的回信。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關於防疫措施等之相關詢問,另設有電話服務中心,請多加利用。
・0120-248-668(僅日文)
・+81-50-1751-21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81-50-1741-85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服務時間:9點至21點止(包含六日及國定假日)
返回日本、入境日本前,請隨時確認最新資訊。
‧ 關於出示檢查證明書、提出誓約書、攜帶智慧型手機、登錄必要應用程式、提出問卷等(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日本政府所制定的疫苗(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能發行日本政府(厚生勞働省)所制定格式的檢查證明之醫療院所(重要)(本所網站)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邊境管制強化措施(日語)(外務省網站)
‧ 關於因應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簽證申請(日語)(外務省網站)
簽證相關
關於簽證申請手續所需的文件如下:
1 「商務等目的」之短期停留(停留天數90天以內之無酬活動)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受付濟證
※欲想申請多次簽證者,「多次簽證(1年)申請」之項目必須被記載著「希望」。
(5) 欲想申請多次簽證者,請提出「多次赴日簽證申請理由書」(日文、中文、英文)。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6)~(9)項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4)項文件即可申請。)
(6) 招聘理由書(影本可)
(7) 身元保證書(影本可)
(8) 停留預定表
(9)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2 中長期居留目的(原則上,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者(不論在留期間)為對象)
※關於打工度假簽證受理申請等資訊,請另候公告。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自發行日起算,若已超過3個月者,必需再提交擔保責任者所開立之說明文書(申立書)※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新措施)
(5) 受付濟證
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沒有提出以下(6)之文件之留學生,申請簽證時亦必須提出以下(6)之文件。
(6) 入境快速通道以及與Visit Japan Web使用相關之確認書2張(本人用及受入責任者用)
確認書(本人用、中文)(Word),確認書(受入責任者用)(Word)
(參考)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日語)
3 「觀光目的」之短期停留(僅限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為擔保責任者)
對於位於日本國內的旅行社為擔保責任者之團體旅行,到目前為止認可有附導遊的團體旅行為對象,今後,也認可沒有導遊的團體,實施對象也不再限定為「藍」區的國家‧地區,放寬到所有的國家‧地區。
※目前必要條件仍然要以位於日本國內的旅行社為擔保責任者,且尚未認可無擔保責任者的觀光。
詳細內容請參照下列觀光廳網站。
關於接受外國遊客(日語)(觀光廳網站)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受付濟證
※觀光目的之受付濟證於2022年6月10日起方能申請。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5)~(6)之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4)項文件即可申請。)
(5)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6) 旅行社等出具之文件(行程概要、參加者名單、旅遊行程表、承辦之日本旅行社等聯絡資訊、可確認領隊之在職證明/聯絡資訊的資料)
-
※上述之申請,若希望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或領證,須加附:
①委任書(申請人自己填寫之委任書)
②代理人身分證
③移民署發行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須能確認簽證申請人身在台灣。
※即使已取得受付濟証,依簽証審查結果,亦會有無法核發簽證之狀況。
※根據審查情況,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
※若符合「特殊事由」之情況可申請簽證。
(台灣雖非拒絕入境之對象國家/地區,但包括非拒絕入境之對象國家/地區,所有國家/地區在簽證發給上皆有限制,僅能發行簽證給和「特殊事由」具有相同情況者)
關於「特殊事由」之相關說明,請參閱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日語)。
※關於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之影響,持再入國許可並於出國期間中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限過期之原永住者等相關應對措施請查看此處。
※關於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或防疫措施等之相關詢問,另設有電話服務中心,請多加利用。
・+81-50-1751-21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81-50-1741-85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0120-297-699(僅日文)
・0120-248-668(僅日文)
服務時間:9點至21點止(包含六日及國定假日)
關於本措施之內容,請一併確認下列網站。
返回日本、入境日本前,請隨時確認最新資訊。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之邊境管制新措施(針對自部分國家・地區之入境者入境時檢疫之免除等)(本所網站)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邊境管制強化措施(日語)(外務省網站)
‧關於因應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簽證申請(日語)(外務省網站)
‧關於特殊事由(日語)(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
‧關於出示檢查證明書、提出誓約書、攜帶智慧型手機、登錄必要應用程式、提‧出問卷、提出疫苗接種證明書等(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關於快速通道(厚生勞働省網站)
‧關於外國人首次入境之調整(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關於強化邊境管制之新措施Q&A(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關於能發行日本政府(厚生勞働省)所制定格式的檢查證明之醫療院所(重要)(本所網站)
‧可於線上提出日本入境手續所需情報之Visit Japan Web服務(日語)(數位廳網站)
資料來源: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疫苗接種證明規定
➤ 詳細疫苗證明規定(請點)
2. 以日文或是英文記載必要項目(姓名、出生年月日、疫苗名稱/製造商、疫苗接種日以及疫苗接種次數),並能夠確認到所接種疫苗為日本指定之疫苗種類,即視為有效接種證明。台灣發行之「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SMART Health Cards)」已包含所有必要項目。
3. 三劑疫苗須為:
可接受的疫苗接種證明如下:
a. 疫苗接種數位證明 | b. 國際預防接種/預防措施證明書 (簡稱黃皮書) |
c. 疫苗接種記錄卡 |
- 2020/1/1~2022/1/31止製作完成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延長至2022年7月31日止。
- 2022/2/1~2022/7/31止製作完成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COE)從製作完成開始六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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